第二百二十章 硬蹭!-《一开始,我只想做演员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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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沈林点头:“嗯…也可以收购一家。”

    陈婧犹豫一下:“哪有这么多钱…”

    “钱你不用操心,我这边应该能拿出三亿左右,算是初步投资…”

    “我也掏五亿!”

    刘菲赶紧道:“不用这么多…而且,咱们先慢慢来,先做游戏,然后再做视频…”

    “这种事慢不得的,赛道就这么大,你不抓点紧,别人已经占领市场了!”

    “嗯,互联网有721定律,当某个领域发展的非常成熟了之后,一般情况下,这个区域里面是轮不下三个以上的竞争者,主导者占据百分之60到70%的市场份额,并且是由他制定这个领域里面的游戏规则。第二位竞争者,一般情况下它是有稳定的百分之20到30%的市场份额,有的时候他会去挑战一下第一名;剩下的市场参与者一共只能够占到10%左右的市场份额…”

    “我们就算做不了第一,我觉得做第二也不错,但不能做第三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怎么说呢,文娱行业,确实内容为王。

    但是,渠道也很重要啊!

    没有渠道,你上哪变现?

    影视剧,基本两条变现渠道。

    一是院线,二就是视频平台,也就是流媒体…

    院线还是算了。

    国内的电影产业属于商场模式。

    就是商场+影院的合体模式

    这种模式一大好处,有非常多的周边衍生效应开始支持电影行业,就是现代商场的生态打造,这给了电影行业一个有大投资且有尊严的内容生产的大环境。

    很多人看电影只是商场消费一日行或半日行,电影刚好处于这个消费链条而已。

    逛累了,就去电影院休息一下!

    旺达、金逸,大部分有牌面的电影院基本都是依托大商场存在的。

    时光现在介入电影院,只能选择几十层的大楼里,或者人烟罕至的地方。

    背后没有地产商加持,很难发展壮大。

    还是做视频吧!

    不需要做的多大,也不需要多烧钱,以沈林的内容储备,这就算做不了行业前二,前三还是没啥问题的!

    超过哪个?

    当然是裤子!

    手上有渠道了,办事才能不慌张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呃,很尴尬,《投名状》宣传,也不知道咋回事。

    发行方提到了沈林拒绝《投名状》的事情…

    按理说,沈林跟贺岁档没啥关系啊——既没有作品上,也没有参与《夜·店》宣传,他在横店待的好好的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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