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九十章 先王之制(1)-《我要做门阀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    第(3/3)页
    而石渠阁就隐藏在宣室殿的灯火背后。
    张越很清楚,在这个西元前的世界。
    不要讲法制!
    为什么?
    因为所谓法律,不过是君王的随口之语。
    已故的御史大夫杜周就说过一句名言: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后主所是疏为令。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?
    这也赤裸裸的揭示了法家的本质。
    在事实上来说,法家是为了君王的意志而服务的。
    所谓富国强兵,本质上,就是为了君王的至高意志能够通行于天下!
    是故,妄想靠着法制或者说立法来确立一个制度,让人不敢触犯,那是做梦!
    汉室虽然尊重法律,也有着不错的法律精神。
    然而,最喜欢破坏法律的,也是汉室了。
    即使是过去的黄老学派当政,黄老政治家们对法律的态度,也不过是——在法律没有废黜前,一定遵守。
    但废黜后就可以不管不顾了。
    而汉兴百年,律法的版本,早就修改过无数次了。
    到了现在,汉律已经变成了N。0版本。
    连春秋决狱都已经出来了。
    曲解法律,为君王意志服务,在现在甚至已经成为了很多法家官吏的本职工作了。
    所以,不能指望法律。
    因为再好的法律,也会因为君王的一句话而作废!
    而在中国,唯一有效和亘古不变的,唯有先王的制度!
    什么是先王的制度?
    三代的尧舜禹、汤文武成康。
    这些是先王。
    当然了,所谓先王之制,其实现在也差不多被人玩坏了。
    正所谓一千个人眼中,就有一千个先王的形象。
    自战国至今,诸子百家为了伸张自己的道理,打击异己,纷纷假先王之言、之制。
    搞到现在,究竟先王们的制度和道理,是个什么样子?已经没有人能说得清楚了。
    但,有些东西,却并未随着漫长的时光而消逝。
    以张越所知,至少,有一个制度,在经历了千年时光后,依然流传至今。
    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    翌日,张越起来后,立刻就前往未央宫兰台,求见张安世。
    在得到了张安世的帮忙后,张越获准进入石渠阁的文牍档案馆和兰台本身的档案馆,调阅所有与‘乡社’相关的文牍。
    所谓乡社,既官社。
    乃是最最正宗的先王之制!
    诗云:七月流火,九月授衣……
    又说:七月在野,八月在宇,九月在户,十月蟋蟀入我床下。
    说的就是宗周时期,官社制度与百姓生产生活之间的关系。
    在古老的宗周时期,国人与贵族卿大夫之间,有着官社作为桥梁链接。
    那时候,国人的政治权利,其实已经可以媲美后世的公民,甚至比后世公民在某些地方还要高一些。
    至少,宗周的国人不开心了,就把厉王赶跑了。
    然后,召公周公,共和执政。
    而经过春秋战国和秦代的演变,官社制度发展到现在,已经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。
    至少在新丰,在南陵,官社制度已经名存实亡,只有一个三老的架子在维系。
    然而,这终究是先王之制。
    是哪怕所谓的‘暴秦’也不敢废弃的圣制。
    更是中国天子威权行于四海,拥有天下的象征。
    书云:普天之下莫非王土,率土之滨莫非王臣。
    其实与官社制度,有着密切的联系。
    在一切土地国有化的宗周时代,在井田制的那个时代,官社就是一个微缩版的公社。
    说出来,你可能不信,在秦代,已经奄奄一息的官社制度,在商君手里,擦了擦灰尘后,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。
    所谓的耕战政策的耕部分,就是立足于改良后的官社。
    臭名昭著的军功勋爵名田宅制度,就是这个改良后的版本。
    先王的头,商君摸得,张越自也摸得。
    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