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“你瞧,为了和你在一起,我昨夜淋了雨,发了一夜高烧,现在,我还高烧不退……兰台,我待你之心,苍天可鉴,日月可证……” 语气激烈,声音急颤。 名满京城的公子,为了一个庶女,做到这个地步,旁人看了,估计会感天动地。 可从礼法的角度看,一个有功名在身的郎君,没有正正经经地走正门,聘官媒,抬聘礼,依礼提亲,甜言蜜语再多,有个屁用,那全是对闺阁女子清誉的践踏…… 重活一世,他声声句句说爱她,却还是和前一世一样,在故技重施地作贱她。 恶心之极。 谢兰台作呕得想吐。 “席教头,陆世子淋雨发烧,生了癔症,立刻送他去医馆,不得有误。” 没有动容,也没有因他高烧而生出恻隐之心,露出心疼之色,谢兰台无比冷静地吩咐着,并且将他的示爱称为“癔症”。 席教头就在附近潜伏着,闻令,飞步上前,一把就将“病得不轻”的陆霄给按住。 这是她安排的,就怕这陆霄真来抢婚。 还好,她有先见之明。 “兰台,你不能嫁啊,我们青梅竹马,才是天生一对……” 陆霄使尽吃奶的力气,青筋横起地想要扑上去,心头是何等的失望: 为什么她会变得如此冷漠,全然不念旧情? “快,堵了他的嘴。” 春祺忍无可忍,叫了一声。 这个陆世子,现在是越来越无耻。 席教头马上将陆霄的嘴给堵住。 那一刻,陆霄被人以一种屈辱的姿态,反负着双手押了出去。 不远处,吹吹打打的迎亲乐队,进了后宅,新郎倌正按着大乾的婚俗习惯,入闺阁行“闺迎”之礼。 这是本朝风俗,以显新郎倌对新娘子的尊重——从闺阁到洞房,都要由新郎倌带引,更彰显了一种尊重。 陆霄翘首而望,想看一眼,到底是何方神圣,竟要娶了他的一生挚爱。 可看不到。 前面引路的全是乐队。 后面的人太多,把新郎倌的相貌给挡住了。 他把脖子拧得都要断了,还是没看到。 下一刻,他直接就昏死了过去。 命运啊,待他是不是也太残忍了一些,怎能让他亲眼见证她出嫁呀?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