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“那小娘子还抓不抓?” 吴成的脸更黑了! “抓你老娘去!还不快走!” 问话的人这才反应过来。 按照大越律例,火盗同科! 即放火与偷盗同属重罪,不分首从,皆斩。 而“乘火抢夺”也是重罪。 若没有走水,他们悄悄地来,吴成从姚氏那把赵家的情况都摸清楚了。 这家半年前死了男人,只留下孤儿寡母。 这家女人身子不好,性情柔弱不堪,即便丢了几个女娃,也无能为力。 丢了便丢了。 按照姚氏的说法,这家最厉害的就是那个叫赵沅娘的小娘子。 余下的年岁不足,不足为惧。 不过方才几个同伴的话提醒了吴成。 这家有四个女娃。 最大的十二,最小的五岁。 绑一个是绑,四个也是绑。 除了赵沅娘,其他小丫头通通发卖了也是一笔不小的银钱。 可走水了,情况就不一样了。 这冲天的火光裹挟浓烟,势必会把村民引来。 他们是外来人,一旦惊动了村民,就是长了十张嘴都说不清楚。 谁会相信他们这伙人只是来劫人的? 说不定,他们还会认为这火就是他们放的。 说不定他们还会认为他们乘火偷入这家人家里抢掠…… 吴成骂了两句。 果然,又听见那道尖细的声音高声喊道:“有贼人放火!抓纵火贼啊!” 吴成:…… 紧接着,是四处而来的脚步声,还有各家燃起的灯火。 吴成想都没想,带着人扭头就跑。 …… 半个时辰之后,火光被悉数扑灭。 柳氏又惊又怕,被吓晕了过去。 所幸只烧到了西厢房的三间房。 并不曾烧到正房。 而柳氏和赵秀才的卧房在正房的东次间,离得还有些远。 安然无恙。 第(3/3)页